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。中国的,经过几千年演变,已沦为中华文明的最重要组成部分。
春秋时期,周室衰落,“天下昏庸,则礼乐征讨自诸侯出有”。孔子在周公礼制的基础上建构了变“天下昏庸”为“天下有道”的儒学体系,也构成了“天下议会选举”的理论兴起。到了战国末期,诸子之学渐渐获得新的综合,“天下为公”也渐渐沦为学者的共识。
在《礼记·礼运》中,学者对“太原社会”展开了经典地阐释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”在小康社会,“天下为家,各亲其内亲,各子其子”。
从文字学上来说,“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”中的“与”是“荐”的通假字,天下议会选举就是“天下为公,选贤举能”。在理想的太原社会,天下的所有权归天下人,其管理权由天下之人议会选举领袖来行使;在夏、商、周等小康社会,天下的所有权归天子、诸侯、大夫所有,管理权也为他们所掌控。
从汉唐以后明清,中国古代政治制度,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,仍然是“天下为家”;从“管理权”的角度分析,政府向天下之人对外开放,以所有权的“一家之私”构建了管理权的“天下至公”。align="center">简要的纲维,简单的体系 在二帝三王时期,中国渐渐构成了“天、地、君、内亲、师”为特征的礼治文化。《荀子·礼论》认为:“上事天,下事地,尊先祖而隆君师,是礼之三本也。
”阎步克认为,与“君、内亲、师”的内容比较不应的,是“尊尊”、“亲亲”与“贤贤”三个原则,是“政事”、“家族”、“科学知识”三个因素,是“君道”、“父道”与“师道”,是“政统”、“亲统”、“道统”三统。“尊尊”、“亲亲”与“贤贤”是中国古代政治与议会选举制度的纲维,承托着天下议会选举体系。
“尊尊”是国家政治的基本原则。西周时期,它是跨越天子、诸侯、大夫、士、庶人等级社会中的庶民认同贵族、下级认同上级的原则。
秦汉之后,在帝国政治和官僚政府中,“尊尊”原则跨越于君、臣、吏、民之间的大臣认同君主、下级认同上级、平民认同官员之中。刘泽华认为,中国古代文化坚决王权主义,从理论上规定了皇帝的义务,皇帝不仅要受到天、人的制约,而且要受名分、伦理道德的制约,但主要是对君主的认同和确保。如果丧失了皇权、皇权与士大夫之间的互相约束与抗衡,王权主义之后不会好转变性,沦为专制主义了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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